灌云县星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塑料循环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发布日期2020-07-15 浏览 25591 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灌云县星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塑料循环利用项目(重新报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旧轮胎塑料循环利用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灌云县星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07月15日-2020年08月11日(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左冉
联系电话:13805122225
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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