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制定“时间表”,全国环保设施将向公众开
发布日期2018-10-08 浏览 19039 次
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将向公众开放。为此,生态环境部与住建部近日明确,2020年年底前,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选择至少1座环境监测设施、1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1座垃圾处理设施、1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同时,两部鼓励地级及以上城市有条件开放的四类设施全部开放。
生态环境部与住建部称,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分三年完成总体目标。即到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四类设施开放城市的比例分别达到30%、70%、100%。
两部要求
各地加强对公众开放工作的统筹安排、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推动各类设施单位尽早达到开放要求,并向公众开放。同时,向公众开放的环保设施必须能做到达标排放;还要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处理技术工艺、处理效果、监测程序等,提供相应的宣传材料。
根据两部要求
每两个月至少组织1次开放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学生、社区居民和企业员工等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开放活动。两部要求,来访人员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泄露开放单位涉及商业机密或自主产权的信息。
据了解,两部对各地开放环保设施的情况将进行督导评估,以适当形式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