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出2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等问题
发布日期2021-03-29 浏览 27680 次
核心提示:3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5期(总第288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餐饮食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7大类食品21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14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14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潍坊市奎文区南下河市场宜森蔬菜批发处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市城阳蔬菜交易批发市场胡延东销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营市东营区老房蔬菜商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昌邑市宏大市场玉洁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昌邑市宏大市场建训蔬菜批发店销售的芹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昌邑市宏大市场文英蔬菜店销售的芹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潍坊市临朐县老孙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滨州市滨城区军安蔬菜销售部销售的小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营市河口区河口河盛农贸市场朱新荣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营市垦利县垦利街道办豆香豆腐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菏泽市郓城县张兆从副食超市销售的梨,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宁市汶上县郭楼镇刘艳霞超市销售的嘎啦苹果,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州市武城县山东德百集团超市有限公司武城分公司销售的山东秋香苹果,敌敌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营市利津县利津鲁百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菠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灭蝇胺是一种触杀和内吸传导作用的昆虫生长调节剂类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双翅目昆虫病虫害。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啶虫脒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的新型吡啶类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半翅目(特别是蚜虫)、缨翅目和鳞翅目害虫。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啶虫脒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mg/kg。普通白菜中啶虫脒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氧乐果在芹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芹菜中氧乐果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腐霉利是一种广谱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对低温高湿条件下发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显著效果。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氟虫腈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氟虫腈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普通白菜和菠菜中氟虫腈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种植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曲阜市曲阜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如意连锁店销售的内酯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乳山市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乳山南黄店销售的标称为马鞍山市黄池峰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豆干,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泰安市泰山区海威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泰安市泰山牛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安府酒(浓香型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非发酵豆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内酯豆腐中山梨酸及其钾盐检出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五香豆干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造成的。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成品白酒的口感,违规添加甜蜜素,也可能是白酒、配制酒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分别为淄博市博山区博山山头向荣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市风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面包,经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市市北区润泽万家生活超市重庆南路店销售的标称为青岛杨氏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经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酸价(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5mg/g。糕点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也可能是生产工艺不达标,还可能与产品储藏条件不当有关。
果糖和葡萄糖是成熟蜂蜜的主要成分,是检验蜂蜜质量的重要理化指标。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达标会影响蜂蜜品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得低于60g/100g。蜂蜜中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蜂蜜酿造时间不足,蜂蜜不成熟导致水分含量过高,也可能是不法企业为提高产品感官质量向蜂蜜中添加糖浆或者直接使用糖浆造假。
除上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济南市莱芜区莱芜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德州市马宁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荷叶香鸡500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沂市沂水县文诚农贸市场(王明庆)销售的菠菜,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 》(GB 2726—2016)中规定,酱卤肉制品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荷叶香鸡500克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铬是天然存在于岩石、动植物和火山土壤中的一种常见元素。自然过程或铬酸盐生产、镀铬和皮革鞣制等人为活动使铬主要以三价铬和六价铬的化合物形式释放到环境中。铬的毒性与其价态有关,铬化合物中以六价铬的毒性最大,对呼吸道、消化道有一定健康影响,三价铬是一种必须的营养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中铬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菠菜中铬超标的原因,可能与其在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铬元素的积累有关。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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