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沃朗德热能有限公司固废专项公示
发布日期2020-08-17 浏览 36320 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苏州沃朗德热能有限公司年加工3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加工3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沃朗德热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08月17日-2020年08月18日(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周飞
联系电话:18651067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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