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3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本次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糕点、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476批次,其中合格473次、不合格3批次。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为3批次食用农产品,分别为上海江湾华联吉买盛购物有限公司在百联全渠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荣维禽蛋制品厂生产的土鸡蛋,氟苯尼考不合格;郭国顺在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网)销售的鲫鱼,孔雀石绿不合格;上海市宝山区恒海水产行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超标。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家禽中禁用(禽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禽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孔雀石绿属于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共 第250号》中规定,该类药物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镉是水产品中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水产品出现镉超标,有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环境内镉元素富集所致。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文章摘自: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