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和“讲正气、转作风、树形象、提效能”活动要求,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农残、兽残及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等热点问题,由群众点出重点抽检的食品类别,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活动目的
“你点我检”是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消费者提出的抽检食品类别,按照监督抽检程序进行抽样检验的一项服务活动,目的是拓宽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渠道,引导公众依法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深入了解食品安全状况,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从而营造全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卫生城市良好氛围。
活动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每季度按步骤各举办一次。
活动形式
(一)市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活动
通过市局官网留言、微信公众号留言、12315平台受理件中关于食品抽检内容,在食品流通环节,针对消费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由市民决定最关心及最期待被抽检的食品,市局将根据投票统计情况,选出得票率最高的25类产品,每季度抽检50批次,共计100批次。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开展线下抽检工作,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进行,抽检结果及时在市局官网等媒体平台上公布。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核查处置。
(二)县局组织开展快速检验活动
各县(市、区)局确定1-2家商超和农贸市场作为快检场所,根据群众检验检测意向每周进行1-2次快检工作,并在商超和农贸市场显著位置公布快检结果。
活动步骤
(一)征集消费者意见。7月1日至7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开展宣传征集活动。通过在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河北邢台市场监管”、电视台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活动通知,宣传活动内容,广大市民可以通过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留言选择所要抽检的食品,留言内容为姓名、联系方式、不多于3个的食品抽检品种。
(二)确定抽检品种。7月16日至7月22日(10月16日至10月22日),统计投票情况,确定抽检具体品种、批次、被抽样场所。
(三)开展现场抽样。7月23日至8月30日(10月23日至11月30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现场抽样活动。
1、主会场活动:市局组织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3人、消费者代表10人参加现场抽样观摩活动,并参观检测机构(抽检任务及检测机构参观活动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邀请相关媒体参加。
2、分会场活动:由相关县(市、区)局牵头,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在本辖区经营单位参加现场快速检验抽样检验观摩活动。
(四)发布抽检信息公告。9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0),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后,市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次活动抽样检测结果。
(五)开展不合格食品后处置。本次活动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按属地由相关县(市、区)局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同时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举一反三筛查食品安全问题,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食品安全放心消费,推动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从提升食品监管形象、创新食品社会管理、推动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局要认真开展“你点我检”活动,确保市局和县(市、区)局的“你点我检”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切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严格依法,规范抽检。此次抽检活动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食品抽样程序和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抽样检验,监督抽检任务下达、检验结果等信息全部录入国抽系统,确保抽检结果合法有效。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市局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局也要积极主动开展宣传,加大“你点我检”食品抽检活动在全市的宣传力度,积极扩大活动影响,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并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营造食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
(四)精心组织、及时报告。各县(市、区)局务必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开拓思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好当地活动。
日期:2021-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