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及时调整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 19307 次
中国环境报记者张铭贤石家庄报道 为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及时调整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截至目前,全省共计751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积极落实“两个100%”要求,积极对接工信等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开展摸底调查,指导各地第一时间将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项目100%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有环保服务需求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项目,100%及时回应并服务到位。截至目前,河北省分两批将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行业751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有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建设。对有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帮扶需求的企业,特别是涉及废水、废气、固废、医疗垃圾处理处置的,及时作出回应,积极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必要时设驻厂员现场指导。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重点企业复工、扩产等项目主动对接,靠前帮扶指导,一方面做好复工指导,帮助企业全面排查各项生产环节和排污节点,另一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特事特办”原则,可先行开工建设、先投入运行,同步办理或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与项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结合“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非现场监管,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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