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召开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0-04-13 浏览 19202 次
中国环境报记者杜宣逸4月9日北京报道 根据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生态环境部于4月9日组织召开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启动视频会,在廊坊、四平、哈尔滨、湖州、东营、济宁、广州、重庆璧山区、铜川、渭南等10个地市率先开展试点。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亲自谋划部署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一系列部署,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指出,“十四五”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指导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关键性文件。一方面,规划编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搞清楚问题在哪里、症结在哪里、对策在哪里、落实在哪里,拿出切实管用的办法,确保编制出的规划“管用、好用、解决问题”。要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争取尽快实现突破,形成氛围,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另一方面,规划要坚持目标导向,突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实现“有河要有水,有水要有鱼,有鱼要有草,下河能游泳”的目标。水资源方面,要以生态流量保障为重点,力争在“有河有水”上实现突破,使断流的河流恢复有水;水生态方面,要按照流域生态环境功能需要,力争在“有鱼有草”上实现突破,使河流、湖泊的水生态系统逐步恢复;水环境方面,要以群众对美好环境的向往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满足老百姓的亲水需求,力争在“人水和谐”上实现突破,使更多的河流能让人游泳。
会议要求,要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各流域海域局要充分发挥好综合协调牵头作用。试点地市人民政府是落实规划编制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本辖区内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进本省规划编制工作。各个流域监管局和各技术单位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一竿子插到底,跟试点城市一起开展工作,切实把试点城市问题摸清楚。
要坚持“开门编规划”。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开展“我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献计策”“记忆中的美丽河湖”征文等活动,全过程、全方位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积极性。各试点地区要积极探索,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好各种方法和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力量,广泛动员,让规划编制成为汇聚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的过程。
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张波主持会议。规划编制技术指导组组长王金南院士从技术角度就试点工作做了指导性发言。10个试点地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介绍了试点工作准备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生态环境部水司,河北、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陕西等8省(市)生态环境厅(局),各流域海域局以及环科院、华南所、规划院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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