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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苏州鹏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7   浏览 34767 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苏州鹏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新型仿制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研发新型仿制药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鹏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2月7日-2021年3月10日(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姜敏

联系电话:15962560158

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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