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305家企业列入重点排污监管范围
发布日期2020-03-23 浏览 19348 次
宁夏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2020年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305家重点排污单位列入其中。
按照相关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受污染的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以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五类。同一家企业事业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同时属于不同类别重点排污单位。
此次发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83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11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89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22家。其中不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化肥厂、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天元锰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当地知名企业。
据悉,这些重点监管范围企业均由各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综合执法等情况筛选上报。按照要求,其应按照法律法规、排放标准、技术规范和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及时、如实地向社会自行公开企业基本信息以及环境信息。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做好自行监测等工作,对具备条件的一律要求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联网,切实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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