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用地、农业用地、耕地土壤检测环节取土规范有那些?
发布日期2021-08-01 浏览 35919 次
农业用地、耕地取土须知规范标准:
1、取土时间
建议在土地平整期取样即土地上没有植物且没有播种,为测量肥力,施肥前也可分阶段取样。
2、取土面积要求
一般小于5亩的地块,可以直接作为一个取样单元。面积较大的地块,需根据地形或土壤种植差异性情况每5-50亩划分为1个采样单元。
3、取土点数量
一般一个取土单元,随机等量选取5-10个取土点进行取样。布点方式可以采用之字形布样或田子形布样。
4、取土深度
一般以0-20厘米为宜。对于果树及根系较深的作物,采样深度要适当增加,取距地表0-40厘米之间的土壤;也可根据不同需求取其它深度或分层取土。
5、土样准备
每份样品以干重计在300-700克为宜,最少不少于200克,新鲜土样按干湿程度增加10%-40%的取样量,可以多取一些,以备需要时取用。将取土单元所有取土点的土样充分混匀,铺成四方形,去除杂质等包括石头子等,划分对角线分成四份,再把对角的两份混合成一份,如果所得样品仍然很多,依此法继续处理,保留上述所需份量(约500克),舍弃其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