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报1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问题等
发布日期2020-07-07 浏览 49349 次
核心提示: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29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酒类、饮料、淀粉及淀粉制品7大类食品共1198批次样品,发现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酒类、饮料共11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均为饮料。分别为由江西易堂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易堂源纯净水,由弋阳县彩虹超市销售的标称横峰县金凤山泉饮料厂生产的山外人家包装饮用水,由永新县东源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山角崖优质天然山泉水,由分宜县双林龙泉水站销售的标称分宜县双林龙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双林龙泉天然饮用纯净水,由泰和县罗霄山泉天然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罗霄霖山泉水,由鹰潭市信江新区慢生活饮用水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岱宝山汪源纯净水厂生产的泊尔润山泉水,由新余市帕克兰纯净水有限公司直销点销售的标称新余市帕克兰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2批次酒类,分别为由崇义县合佳美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江西五壶醇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国特酒,由寻乌县长丰酒厂生产销售的娘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也可能是个别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欺骗消费者;也不排除生产者的检验器具未准确计量,检验结果出现偏差的情况。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1批次酒类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不合格产品分别为由信丰圣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樟树市悦彩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唯一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酒,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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