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发布日期2021-11-01 浏览 18637 次
标准介绍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本标准于2020-04-01替代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相关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食品中阿苯达唑等104种(类)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了醋酸等154种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规定了氯丙嗪等9种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本标准适用于与最大残留限量相关的动物性食品。
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包括:
1、已批准动物性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
2、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
3、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欢迎使用食品伙伴网专题数据库: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PC查询版)
下载链接: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我们的实验环境
总面积超40000平方我们的资质优势
资质齐全 CMA、CNAS、CATL、高企等我们的服务网络
在华东、华中、华北、华南、西北拥有数十家实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