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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用地土壤监测将常规化 相关企业或受益匪浅

发布日期2018-07-23   浏览 19409 次

工矿用地土壤监测将常规化 相关企业或受益匪浅
 
 
作为“土十条”的落地之年,2017年,全国多个省份围绕土壤修复工作成效显著。但不容忽视的是,与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相比,我国的土壤修复产业还在起步阶段,市场规模将逐年增长。 
 
随着环境治理和监管逐步加强,利好政策持续加码,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土壤修复行业前景日渐明朗。工矿业污染、农业污染等是造成土壤问题的主要因素。 
 
近日,为了加强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生态环境部正式颁布《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染隐患排查、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污染应急、风险管控和治理与修复等活动,以及相关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办法提出应将金属冶炼、石油化工、化工、石油开采及涉及对土壤有害物质的经营单位列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重点单位需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重点监测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的土壤、地下水,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除此之外,与污水、污染气体排放重点单位相类似,土壤污染情况后期也将定期监测和公布。值得注意的是,工矿企业是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相关活动。造成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企业应当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土壤环境保护意义非凡。落实企业保卫土壤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资本。相关的检测机构、企业、仪器商也将迎来发展俱佳机遇。数据显示,2020年土壤监测设备行业市场增量可达45亿元,仪器商要想在土壤监测领域实现蜕变发展,技术研发、渠道创新、产品布局等都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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