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狠抓土壤污染防治 打好净土保卫战
发布日期2018-07-23 浏览 19560 次
土壤污染防治是环境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民生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土壤安全、粮食安全和饮水安全。近年来,呼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土壤环境监测监管,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本着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为宗旨,立足呼市实际,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呼市开展了一系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全市土壤污染重点行业153家企业的空间位置遥感核定,对污染地块相关企业开展了调查核实;发布了《呼和浩特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对呼市范围内涉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排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了呼市重金属污染排放基础调查工作。
同时全面落实“土十条”,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加强土壤监测能力建设,配备土壤监测设备,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逐步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旗(县、区)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要求,加强对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监测,有效防止土壤污染,切实维护人居环境健康和粮食质量安全。
今年,呼市还将完成农用土壤状况详查,建立详细的污染地块名录和负面清单,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确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全面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和处置,加强工业固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严格危险废物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远程监控系统,确保危险废物处置万无一失。
呼市土壤污染防治计划的总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为保证全市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在日常工作中将以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以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未利用地预防管理和风险源管控为重点,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