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问答 防控新冠病毒
发布日期2020-09-21 浏览 43624 次
Q:食品及其包装材料会被新冠病毒污染吗?
A:食品及其包装材料若由新冠病毒感染者生产、加工、搬运等,有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可能性。这是因为新冠病毒感染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可能会污染周边所接触到的物体表面如操作台面、水龙头、门把手、食品、食品包装材料等,从而造成食品及其包装材料的污染。
新冠病毒污染食品及其包装后,在食品或其包装材料上不能繁殖,常温存活时间有限,但在低温环境下新冠病毒会存活较长时间。此外,海鲜加工厂、畜禽屠宰加工厂、生鲜市场等场所低温潮湿、环境相对封闭、人群密集,这些都有利于新冠病毒传播。因此冷冻食品及其包装表面被严重污染,并在低温、高湿、通风不良的环境下搬运、加工或销售时,可能会成为新冠病毒的载体。
Q:食品从业人员如何预防食品被新冠病毒污染?
A:为了避免和预防食品被新冠病毒污染,在疫情期间特别要强调食品从业人员一定要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我国已经有的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措施和规范标准,并参照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食品生产加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指南,做好食品加工经营环境(包括食品包装材料)和设施的卫生消毒。
食品从业人员还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要立刻离岗就诊并报告,千万不能带病从业。对于集体食堂、餐饮企业等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除穿戴必要的工作服(帽)、口罩,还要勤洗手(接触食物前、加工食物前及加工过程中接触其他物品、便后等都要洗手);要及时清洗公共环境物品(如水龙头、门把手、冰箱冰柜、各种电器开关按钮等)表面并进行消毒,保持食物加工操作间接触台面、刀板等加工器具和容器的清洁干燥,及时清理厨余垃圾。
我国针对冷冻食品的生产经营有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相关的标准规范,作为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定要遵照执行,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在组织制定关于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卫生规范,对食品冷链的各个环节,包括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都提出了具体的食品安全的规定。这个规范的制定不仅是对新冠肺炎的预防有重大意义,对全面提升食品冷链的卫生状况和预防疾病,也是极其重要的。
Q:消费者在处理食品时如何做好食品安全?
A:消费者只要按照正确的方式处理、加工怀疑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食品,通过食品及其包装感染新冠病毒的可能性极低。
与平时处理加工食品时一样,消费者要牢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食品安全五要点:保持清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处理食物和包装(尤其是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冷冻水产、肉类等)前后的过程中要勤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
(2)食物加工前要认真清洗,清洗的时候注意防止水花飞溅。不要在水龙头下直接冲洗生的肉制品防止溅洒污染(若确实需要清洗,可将肉放到盛有清洁的水的盆中清洗)。
(3)烹调加工过程中,要及时清洗和消毒台面和厨具。加热蒸煮是有效的消毒方法。
(4)储存和处理食物的容器、刀具、案板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特别是处理生肉、生水产品等食品时,避免交叉污染。
(5)食物要烧熟煮透。冠状病毒不耐热,正常烹饪温度(70°C,5分钟)即可杀灭病毒。
(6)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能及时吃的食物要冷藏或者冷冻存放。剩饭剩菜吃前要充分加热。
(7)购买新鲜的肉、水产品等食材,清洗和加工食物、清洁烹饪用具和餐具、洗手时均应使用清洁的水。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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